電子煙、加熱菸納管 北市累計開罰36件共119萬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昱婷台北6日電)菸害防制法新法3月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台北市衛生局統計,至今已開罰36件違法販售或使用電子煙、加熱菸等新興菸品,累計罰鍰金額119萬元。

菸害防制法新法全面禁止使用包含電子煙在內的各式類菸品,加熱式菸品則要經審查核定通過才能使用,違者可處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違法販賣更可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科長林雪蘭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新制3月22日上路至今,針對違法使用電子煙及加熱菸等新興菸品,台北市累計開出22件、共4萬元罰鍰,包含4案因當事人為未成年而減輕罰責;另開出14件販售新興菸品、共115萬元罰鍰。

有關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檢舉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辦總幹事潘孟安吸食加熱菸一案,林雪蘭指出,已完成行政調查程序,將開立2000元裁處書。

林雪蘭表示,若民眾發現他人違法使用新興菸品,可透過「台北市陳情系統」網站向衛生局檢舉,且為了提高檢舉成立機會,最好提供具有明確時間紀錄的影像,同時附上地點及被檢舉人身分。(編輯:張銘坤)11212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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