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造鎮遷村 高市府:不增加居民負擔搬新家

大林蒲造鎮遷村 高市府:不增加居民負擔搬新家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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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6日電)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經費800億元獲行政院核定,高市府以「先造鎮後遷村、不增加居民負擔」為原則辦理。都發局表示,市府將全力主導協力造屋方案,協助民眾自建房屋。

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經費新台幣800億元獲行政院正式核定,高市府昨天公布相關計畫內容並說明,並將給予居民充足考慮空間,預計明年元旦後啟動調查。

高雄市都發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啟動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將以「先造鎮後遷村、不增加居民負擔」為原則,協助居民辦理遷村。這次計畫除了經費增加,市府更全力主導協力造屋方案,協助民眾自建房屋。

此外,無自有住宅者與弱勢居民也有相關安置與補償方案。目前安置區的土地市價已來到約每坪35萬元至40萬元,是大林蒲住商土地市價3倍以上,房地產將可達到增值效果,希望居民能歡喜搬新家。

都發局表示,大林蒲遷村經費由民國108年的589.81億元增加至800億元,新增加的210億元,包括建築物補償費約增加170億元,促進搬遷獎勵金等專案補償救濟約增加10億元,放寬土地1坪換1坪,約增加20餘億元等。

針對有先建後遷需求者,由市府主導的「協力造屋」方案,協助民眾自建房屋。遷村安置地目前當地公共設施已完善,配地街廓基地均方整且面臨10米以上道路,市府更加碼新建學校、公園、活動中心及市場等。

都發局表示,未來實際遷村時,將依照營建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價格,配合拆遷或自行拆遷的民眾,可再領取建築物補償費20%至25%的拆遷獎勵金,加上每屋30萬元促進搬遷獎勵金,補償費足夠蓋回與大林蒲同樣建坪及建材的房子。

有關農業區換地的比率,都發局指出,大林蒲遷村已規劃有農業區跨區區段徵收,1坪農地可換得高坪特定區0.45坪的住宅區,已優於一般區段徵收的換地比率。

都發局強調,絕不會透過手段迫使居民簽署同意書,基於鄉親對於遷村計畫擁有知的權利,因此將透過調查過程一對一向民眾說明遷村內容,讓鄉親在了解後能夠選擇適合自己的方案,表達遷村意願。(編輯:郭諭儒)11212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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