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9日電)台北市議員洪婉臻指市府查許可證逾期大型屋頂廣告物態度消極,恐發生掉落物品砸人意外。北市建管處表示,已檢討設新程序,包含通知申請人3個月內須重補件,未改善就強拆。
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今天審議台北市府局處預算及議員提案。民進黨議員洪婉臻在會議表示,近年常見大樓外的廣告物遇颱風豪雨,導致廣告物不慎掉落砸傷民眾案;調資料發現,建管處查許可證逾期案僅罰未拆,提案要市府檢討。
她說,接獲陳情,忠孝西路1段某商業大樓外牆懸掛大型廣告物年久未修、老舊,住戶等向管委會反映都未處理,調資料發現此大樓的大型廣告物有效期限到7月止,逾期多月。
她表示,資料顯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從2021年至今,對大樓連罰17次、總金額達新台幣284萬元,但業主仍不配合拆除老舊大型廣告物,先前曾發生廣告物的物品掉落雖未砸傷民眾,擔憂事後會發生意外。
洪婉臻說,調資料發現,全市100公尺以上大樓71棟,其中領許可證能設大型廣告物13棟,申請件達900多件,代表多人想申請,但建管處針對逾期案只裁罰未強拆。
她指出,從相關規定來看,屋頂設逾3公尺或從地面算起要設6公尺以上的廣告物,要向市府申請雜項執照,有效期限5年,但從目前逾期案例,建管處以裁罰為主,未有強制作為,另建議市府對建物公共安全檢查時,可列入大型廣告物雜項證逾期警示的功能。
建管處長虞積學答詢,清查大型廣告物申請雜項執照時效目前共122件,未清查46件,將持續清查,此外,已新訂並核定處理逾期大型廣告物程序,每通知1次就能裁罰,新程序可通知申請人3次,若未改善就依法強拆,且擬規劃通知申請人在1個月內一定要補件,將持續討論細節。
他說,過去針對逾期許可證的大型廣告物確實僅裁罰,至於議員建議在公安檢查納警示系統,因公安檢查是針對場所,大型廣告物是由民眾申請,管理範疇不同,但會在新程序內設警示系統,建管處收到逾期通知,就主動介入查察。
但國民黨議員李柏毅質疑逾期就是違建,為何當初不強拆廣告物;民進黨議員洪健益說,若非議員要求檢討,市府根本不會有極積作為,建議要求申請人提供保證金等作法,市府態度應更強硬。議會工務委員會通過提案,要求市府積極辦理。(編輯:張銘坤)11212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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