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中央市場攤鋪位契約將到期 44%使用人繳回

台中中央市場攤鋪位契約將到期 44%使用人繳回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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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0日電)台中市北區的中央市場攤鋪位契約將於明年6月30日屆滿,台中市政府今天表示,250席攤鋪位中已有110席完成繳回程序,使用人繳回比率約44%。

台中市經濟發展局說明,中央市場攤鋪位收回作業自民國110年11月開始受理申請,原共有250席攤鋪位,截至今年12月,已完成110席攤鋪位繳回程序,核發補助費新台幣4531萬多元,使用人繳回比率達44%。

市府指出,目前至收回期限剩餘半年,經發局正加速審查及核發補助費,以鼓勵使用人儘早於113年6月前完成搬遷。為體恤使用人於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的經營困境,收回期限已延長2年至行政契約屆滿日明年6月30日止。

經發局表示,依據「台中市改建公有零售市場補助費安置費發給辦法」規定,使用人如有營業需求,可申請安置至其他公有零售市場空攤鋪位繼續使用,放棄安置者可依規申請自行搬遷補助費40萬元及設備補助費(依每月使用費15倍計算)。

經發局指出,中央市場管理室已成立統一窗口,供使用人就地洽詢補助費申領程序,並對具中、低收入資格的使用人,主動提供最新社會住宅資訊,並時常關懷家庭狀況。

經發局表示,收回期限到期後,不得延長搬遷期程,後續並逐步進行攤鋪位收回及場域封閉等必要管制措施,以儘速移由台中市財政局辦理規劃開發事宜。(編輯:郭諭儒)11212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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