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攤湖美夜市准了 嘉市首座核准民營攤販集中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8日電)可設200攤位的嘉義市湖美夜市攤販集中場設置申請案,經市府局處單位數次審查及現勘,業者並針對相關修正建議完成改善,市府已於26日核准設置,為嘉義市首座申請核准民營攤販集中場。

嘉義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湖美夜市攤販集中場位於湖美八路、湖美七路、健康二路及健康三路等街廓內,有2處基地,可設200攤位,營業時間為每週三、五、六,計有109格汽車停車格、150格機車停車格位,市府核准設置後,業者須遵守相關法令規定營運管理。

市府建設處長田長沛表示,湖子內區段徵收區為新開發地區,亟待業者投資創造商機,希望湖美夜市攤販集中場的設立可以創造消費者、業者、市府三贏局面,並期望帶動觀光及夜經濟,提升地區繁榮。

市府指出,核准湖美夜市攤販集中場期限為4年,許可期限屆滿前3個月,業者可再行申請許可。

另外,市府將於設置地點及里辦公室公告30日周知,並請業者於許可日起30日內召開第1次會員大會及推舉管理委員,同時將相關章程及會議紀錄報市府備查;市府也會持續關注營運情況,並要求業者視人流狀況,滾動檢討周邊交通措施,提供優質服務。(編輯:陳仁華)1121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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