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三讀 苗縣府原民中心113年3月起升格原民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8日電)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案今天經縣議會三讀通過,原住民族事務中心將恢復為一級單位「原住民及族群發展處」,預定於113年3月1日掛牌運作。

苗栗縣議會臨時會今天進行討論提案二、三讀會,其中有關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案經三讀通過,包括裁撤現有「原住民族事務中心」改設一級單位「原住民及族群發展處」;原行政處與計畫處整併為行政處,並增置高級分析師及分析師等資訊類職稱。

縣府於2016年前苗栗縣長徐耀昌任內調整組織編制,為成立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將原本一級單位「原住民行政處」改制為二級單位「原住民族事務中心」,引發原住民族不滿遭降貶爭議。苗栗縣長鍾東錦去年競選期間承諾,上任後要讓原住民中心恢復為一級單位。

縣府今天表示,「原住民及族群發展處」預定明年3月1日掛牌運作,下設原住民行政、原住民經建、族群發展3科,屆時將兌現鍾東錦重視原住民事務的競選政見,也落實政府照顧原住民及新住民政策。

苗栗縣原住民議員楊文昌指出,縣內原住民族人期盼原民處升格回歸已久,不止泰雅、賽夏族,還有巴宰、道卡斯族人也一樣,將來還要兼顧新住民業務,責任重大,因屬一級單位,未來單位主管到外縣市或中央接洽事務時,位階不再矮人一截,相信更能有力傳達苗栗縣族人的需求。

鍾東錦表示,縣內目前有原住民約1萬1555人、新住民1萬4964人,業務相當繁重;至於處長人選,將聽取各方推薦再遴選出最適合的對象,未來共同推動各項業務。(編輯:戴光育)1121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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