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6日電)苗栗縣政府提高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補助費用,並新增「家人看護」提供補助,相關修正草案今天經縣務會議通過,預估近1萬名經濟弱勢家庭成員受惠。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指出,近年來物價上漲,考量住院看護費用增加,補助金額已不敷實際需求,因此擬訂「苗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辦法」修正草案,以幫助經濟弱勢家庭減輕醫療負擔,經上午縣務會議審議通過,實施日期追溯至今年1月1日生效。
社會處表示,修正的補助辦法提高專業照服員一對一看護補助金額,並新增家人看護,讓習慣家人照顧的民眾也能申請補助。專職看護部分,中低收入戶由原先每日新台幣750元提高至1000元;低收入戶由原先每日1500元提高至2000元。
申請家人看護部分,是指由16歲以上未滿65歲的配偶、直系血親或2親等旁系血親照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成員,每人每日補助1000元、500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90日。皆需檢附醫師診斷住院期間須請專人照顧。
社會處指出,這項補助為運用苗栗縣公益彩券盈餘補助經費支出,經統計符合申請住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低收入戶約2706戶,中低收入戶約1122戶,預估有近萬名弱勢家庭成員受惠。(編輯:林恕暉)11301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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