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3日電)彰化縣政府今天說,農曆春節2月8日到14日計程車每車次加收起錶費新台幣50元,原跳錶內容不變。
彰縣府說,民眾春節期間搭計程車如果遇到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或故意繞道等,可記下司機姓名、車號及日期等資訊,向監理單位檢舉。
現行彰化計程車費率為起跳1.25公里85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每60秒加收5元,夜間11時到隔天清晨6時加20元,收費和台中市一致。(編輯:李明宗)11301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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