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3日電)苗栗縣後龍鎮龍津里擬設廢棄物轉運站案,引發地方反彈,數十名里民今天頂著低溫赴申設場址拉白布條抗議,反對設置。苗栗縣府表示,此案尚處於興辦事業計畫,會嚴格把關。
龍津里民指出,業者要在苗栗縣後龍鎮龍港段3筆丙種建築用地及5筆農牧用地上申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設施(貯存式轉運站)使用」案,地方民眾事前完全不知情。
里民表示,申設場址基地範圍內的土地,先由自動化倉儲設備公司莊姓負責人申設新建辦公室,然後將建物登記給環保業者一併納入申請變更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使用,有以合法掩護非法、暗度陳倉之嫌。
針對申設案,里民指出,場址與後龍溪支流重疊,憂心影響當地農作及灌溉用水,且離公司寮漁港不到500公尺,若廢棄物外流恐污染漁獲。此外,鄰近130公尺內有同光國小,日後大型車輛頻繁進出也對學童上下學交通增加風險。
對此,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表示,業者在民國111年10月間提送興辦事業計畫,相關文件轉請各相關主管單位依權責法令審查,目前進度尚在申請變更地目中,後續若興辦事業計畫書通過,才會進入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設施(貯存式轉運站)申設審查程序。
環保局指出,根據業者提送申請文件,業者擬申設廢棄物清除機構設施(貯存式轉運站),從事廢塑膠、廢玻璃、廢金屬等19項一般事業廢棄物回收、分類、儲存等清除轉運業務,屬於清除而非處理機構,依法不得有廢棄物處理行為。
針對申設案,環保局表示,業者依法申請,縣府有責依法行政,此案目前尚在辦理興辦事業計畫審查階段,會嚴謹審核把關。(編輯:戴光育)11301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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