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棒球場改善 巨佳:只要有法源沒有不執行道理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26日電)新竹市府指出,市立棒球場工程承包廠商以程序拖延改善期程,且覆土過載2月1日前須移除。承包商巨佳營造表示,「只要有依據、有法源,對於公司來說沒有不執行的道理」。

新竹市政府今天召開新竹市立棒球場改善進度說明記者會,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棒球場從民國111年起發現多項缺失,市府依統包需求書及相關契約規定要求改善,除球場排水未符合契約外,還有球場的覆土厚度應是要30公分但現場是65公分,不符契約。

高虹安指出,日前已限期要求廠商今天前要移除多餘覆土,期限已到仍未處理,市府最後通牒廠商2月1日前須依約移除多餘覆土,否則市府將自行移除並向廠商求償,也會依工期契約第22條規定,後續進行與廠商協商減項或終止契約。

對此,巨佳營造公司董事長詹朱淮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新竹市政府今天召開記者會,他事前完全不知情。

對於市府要求5天內移除多餘覆土以及若未完成可能面臨解約賠償等問題,詹朱淮指出,公司都是依照新竹市政府指示進行,工作內容也是按照契約規定及國家法度施作,「只要有依據、有法源,對於公司來說沒有不執行的道理」。

他表示,在過去這1年多來,公司承受巨大的輿論及資金壓力,其實廠商標工程就是為工作營利,「如果有路可走為何不走」。

詹朱淮指出,他的初衷一直都是履行工程契約,如期交付業主,如果有缺失就改善修復到合格,所以即便目前棒球場備受壓力,巨佳還是會秉持工程專業持續努力。

他表示,台灣是民主國家,一切講求事實與證據,若有不法自有相應負責調查的單位,巨佳一切依照工程契約及法律規範進行。(編輯:戴光育)11301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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