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7日電)新北市樹林區一處空地長期飼養1隻鴕鳥,會賣萌向路人討食。市府動保處今天表示,民眾通報以為是棄養動物,經查是受正常照顧的寵物。飼主目前已搬離鴕鳥,安置在中部農場。
新北市動保處處長楊淑方下午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去年起,連續多次接獲通報,稱樹林區佳園路2段某空地圍籬內,有1隻鴕鳥常伸長脖子向路過行人討食,雖模樣很萌,但疑似是遭棄養動物。
楊淑方說,動保處前往訪查發現,鴕鳥滯留該地點已經好長一段時間;動物保護員程沛宏查訪時,被巨大飛奔而來鳥禽嚇一跳,又對搖頭討食模樣感覺好笑。
她說,鴕鳥在空地自由活動奔跑,且精神和身體健康良好,周邊也有飼料與飲水,並未受到不當對待。追查發現,鴕鳥是寵物,飼主的朋友送給他後,飼養在自己家空地上。
楊淑方轉述,飼主稱每天都當成寶貝正常照顧,並非棄養動物,且飼養大型鳥禽可以「虎虎生風」,感覺很酷,一直當成寶貝呵護。
楊淑方表示,多次接獲通報須逐一查訪,並向通報者解釋;有些民眾甚至不相信,還說「都會區空地怎麼可能會出現鴕鳥,肯定是棄養的」。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官網介紹,台灣飼養鴕鳥已多年,民國85年12月正式開放進口人工飼養鴕鳥;台灣區人工飼養鴕鳥協會89年成立後不斷推動,終於在93年3月,繼雞、鴨、鵝、火雞後,將人工飼養鴕鳥列為台灣第5項法定家禽。
楊淑方說,因為多次接獲通報,不斷解釋,飼主也要配合查訪不堪其擾,目前已將鴕鳥搬離,安置在中部友人的農場,賣萌場景已經成為歷史。有人還在GOOGLE地圖,將飼養地點標示「鴕鳥保護區」,但目前修改為「永久歇業」。
動保處表示,鴕鳥屬於草食性動物,對環境適應力及抵抗疾病能力強。倘若當作寵物飼養,需有適當寬敞活動空間。本案例雖是誤會,但也顯示民眾動物保護意識抬頭。(編輯:方沛清)11301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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