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AI投入交通執法2(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5日電)交警在計算事故車輛車速時常以人工畫格推算,相當耗時傷神。高市警方導入AI直接進行影像辨識,若有超速疑義再以人工精準定位,電腦則會協助產出速率報告,節省人工時間。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當民眾發生車禍後,交通事故審核小組人員在處理與審核事故案件時,常需透過當事人提供的事故影像,來推算雙方車速,以作為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參考依據。
不過,目前審核小組需花費大量時間反覆觀看動態影像,去擷取基準點以換算車速,花費時間甚至約需影像時間長度10倍,用以佐證事故研判作業;且近年來民眾提供行車影像的數量顯著增加,導致換算碰撞時速度需花費大量人力與時間。
警方指出,目前實務上多以「畫格法」計算車速,也就是以車輛在影片中實際經過的畫格數,推算其行駛時間,再取這段時間內車輛所行駛的距離,以距離來除以時間,就能得到車輛行駛速率。
當導入AI技術運用後,就能直接利用影像辨識技術偵測車道線或分向線,取得車輛行駛的距離,再計算車輛行駛的畫格數取得行駛時間,藉此計算出車輛速率線。
假設經AI計算出車輛可能有超速疑義,警方就會透過人工再次精準去定位每一個畫格取的點,藉此做到跟以前傳統人工畫格相同的速率,此時人工計算跟AI是相同的,但因基本上是人工進行定位,所以不會有誤差;人工定位後,AI會協助計算車速跟產出速率報告,以節省過去人工產出報告的時間。
警方重申,這些速率報告,不會用來當作交通執法(告發)依據,僅用於分析肇事因素作為參考依據。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規定,目前僅利用煞車痕計算,或利用大車的行車記錄器(俗稱大餅或數位型行車記錄器)取的車速,才能作為舉發的依據。(編輯:孫承武)11302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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