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2日電)新北深坑大火刺鼻臭味引發民怨,副市長劉和然今天說,廠商管理不當致產生異味污染物責任,將依違反空污最重可處罰新台幣500萬元嚴處,絕對不會讓廠商逃避該負的責任。
新北市深坑區一間工廠20日火災引發惡臭,刺鼻味道影響遍及雙北,新北市議會藍綠黨團抨擊市府反應慢。
副市長劉和然,今天率環保局長程大維、消防局長李清安、衛生局長陳潤秋、教育局長張明文開記者會,說明消防救災時序、動用人員及相關疏失、後續處置,坦承將檢討橫向與縱向聯繫不足處。
劉和然說,外界誤認火災現場有專區存放7000顆鋰電池,其實是錯誤資訊,而是工廠倉儲內3C產品附有微小鋰電池;因此,在前進指揮所救災看板上,提醒消防隊員要特殊處置,或許因此造成外界誤會。
回應中央社記者提問時,劉和然說,除了懸浮微粒PM2.5的偵測,其餘還包括硫化物等電子儀器偵測,相關空污法規都可以究責,也呼籲大眾關注廠商責任,勿讓稍縱即逝的證據,讓廠商逃脫責任。
外界擔憂的空氣品質與氟化氫、戴奧辛污染問題,程大維表示,環保局在現場下風處、鄰近水體監測,氟化氫濃度是零,儀器監測有機物、氯化物濃度接近於0,為求慎重仍會持續採驗監測。
程大維說,透過氣體偵測器、微型感測器,監測空氣品質,相關空污指數均未超標;但環保局昨天清理火場時,發現倉儲內部堆放許多易燃物,未妥善區隔。
他說,業者明顯是管理不當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會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查除,最重可開罰500萬元,並要求於2月底前將廢棄物清除完成。(編輯:方沛清)11302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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