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基隆23日電)基隆東岸商場爭議延燒。NET委任律師陳義文今天質疑基隆市地政事務所跳過司法機關審理、認定,擅自提出判斷並協助市府公告產權登記。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回應,NET如對相關審認結果不服,應依訴願法或行政訴訟法等規定提起救濟。
陳義文今天於台北市召開記者會,質疑基隆市地政事務所跳過司法機關審理、認定,擅自提出判斷並協助基隆市政府針對東岸商場公告產權登記。
陳義文說,NET(主富服裝公司)在2月19日於基隆市政府地政處查得公告後,隔天馬上依照土地法提出異議,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應依法邀集有關單位、NET進行調處,並將調處結果通知雙方;如果有任一方不服,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15天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逾期不起訴者,依原調處結果辦理,也就是說不管是何種程序,這種行政權的行使,最終若有爭議,都要回歸法院。
他表示,基隆市地政事務所所發出的公文並沒有依土地法與土地登記規則進行,請基隆市地政事務所若能自為決定的話,應速重新處分,依土地法與土地登記規則駁回聲請登記。
陳義文也指出,基隆市長謝國樑在過去這段期間沒有辦法向市民交代的程序問題,請謝國樑不要惡意將整件事情推給藍綠,因為NET過去一直以來所強調的都是要求基隆市政府對外說明,為何可以在沒有取得法律依據或是裁判依據之下,任意調動基隆市警力,然後在法院都還沒有判決下,就接管商場。
他強調,若將來地方首長任意持一份有爭議的契約或約定,就直接調動警力來實現地方首長的答案,那絕對不是法治社會或民主國家,再度呼籲謝國樑還是要對外說清,當時違法點交東岸商場時的法律依據為何。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回應,基隆市政府持憑使用執照與竣工圖等證明文件,向基隆市地政事務所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地政事務所當予受理並審查,審查結果無誤即依規辦理公告15日,權利關係人如對此案有爭執,可於公告期間內提出異議。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表示,NET雖依規定提出異議,但經審認後認定為NET與大日開發間爭執,駁回異議;NET如對結果不服,應依訴願法或行政訴訟法等規定提起救濟。
大日公司取得東岸停車場營運權後,隨即在民國105年與主富服裝公司(NET)簽訂近10年租賃契約,將1樓和2樓交由NET營運,NET斥資增建至4樓,但大日公司於今年初未獲得續約。
市府經評選後,今年2月1日起由微風集團進駐,基隆市政府和NET各執一詞,都主張擁有商場建物產權。(編輯:李錫璋)11302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