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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8日電)高雄市為鼓勵民間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今年度編列1000萬元補助,工務局今天表示,20日起受理申請,補助金額每瓩(kW)從6000至1萬2000元不等,每案最高補助金額20萬元。
高市工務局長楊欽富表示,去年市府共協助高雄市民完成建置2271kW的太陽光電系統,未來20年可協助高市供應約5802萬度的電力回饋。依據經濟部再生能源躉售費率計算,將累計將有約新台幣3億元的躉售獲益。
工務局透過新聞稿說明,太陽光電屋頂設置除可達到良好隔熱,降低室內溫度,經技師簽證提高屋頂結構安全也助益。
工務局表示,以透天住宅屋頂設置6kW太陽光電板為例,裝置費用約6kW乘以7萬元,共42萬元,領取補助金額為6kW乘以6000元,共3萬6000元,每年售電收入約4萬4340元,預計回收年限為9至10年,剩下10至11年的發電為淨賺收入,相較無專業簽證鐵棚違章,既保障結構安全又能賺綠金。
工務局強調,高雄氣候條件日照量充足,是發展太陽能光電最佳區域,本年度補助對象,分為獨棟、出租屋頂的公寓大廈、連續相連三棟(含)以上、連續相連五棟(含)以上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建築物。
另外,針對偏遠地區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採2倍補助,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以20萬元為限。同一申請人如果有多案申請補助,累積最高補助金額以30萬元為上限。公告補助期限為3月15日至10月15日,民眾可洽建築管理處詢問細節。(編輯:郭諭儒)11303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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