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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3日電)台中高分院今天駁回檢方上訴的苗栗縣長鍾東錦當選無效之訴,宣判當選有效確定。鍾東錦收到縣府員工送的「公理自昭」花束,他說,把磨難當訓練,繼續做好縣長分內工作。
苗栗地檢署於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偵辦大湖鄉「四合一」賄選案,連帶對苗栗縣長鍾東錦提當選無效之訴,一審苗栗地院判決駁回,經檢方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二審今天宣判,檢方上訴駁回、當選有效,全案確定。
鍾東錦午後結束在外行程返回苗栗縣政府,副縣長鄧桂菊、秘書長陳斌山及多名秘書共同代表員工送上「公理自昭」花束。
鍾東錦受訪表示,對於這場官司沒有任何埋怨,覺得這是一種磨難,他把磨難當做訓練,可能自己人生中、包括選舉時的情境都是「逆光前行」,過程中雖然高低起伏,政治也難免爾虞我詐,但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立場,去怪怨對事情本身並沒有好處。
鍾東錦指出,事情有做沒做自己很清楚,「我沒有害怕過」因為知道最後會真相大白,他感謝地院、高院法官明鏡高懸,把事情看得很清楚,這點要表達感謝之意。
至於官司攻防期間,律師團曾質疑檢調人員涉違反辦案程序、不當取供,將向監察院陳情請求彈劾。鍾東錦說,吵架時比較口無遮攔,總是要捍衛自己權益,倒是希望不管立場為何,若是執法的人能夠更公正,會更好。
鍾東錦強調,苗栗縣過去一直未受公平對待,不能一直忍氣吞聲,他會繼續幫苗栗鄉親做好縣長分內應做的工作,幫苗栗縣爭取更多建設、更好的福利。(編輯:李錫璋)11303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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