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伸港青宅案露曙光 欲提供3成土地蓋社宅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6日電)彰縣伸港鄉規劃興建只售不租的青宅,因土地變更案受阻,縣府昨天向政院提方案,至少3成土地給中央蓋社宅,其餘給地方建青宅,政院裁示縣府說明提供方式與面積,以利審議。

彰化縣政府規劃在彰化縣伸港鄉興建「只售不租」的青年住宅,位置在伸港鄉重劃區內國宅用地,面積約有2.12公頃,先前因建築成本上漲,工程流標4次,後來順利發包後,縣府提出土地變更案,規劃將國宅專用區變更為住宅用地未獲准。

彰化縣長王惠美昨天在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陪同下,率領縣府建設處、工務處等多位局處長,前往行政院拜會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請政院加速推動彰化伸港青宅案、台中捷運延伸到彰化等重大工程。

彰縣府今天透過新聞稿說明,在伸港青宅案部分,縣府考量中央力推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方案,因此重新規劃,提供變更範圍內至少30%土地,作為內政部住都中心興建社會住宅及青年創業孵化器等附屬設施使用。

縣府指出,考量伸港青年住宅用地現為國宅專用區。因國民住宅條例廢止已無「國宅」,土地轉型屬必然,於是請內政部同意都市計畫變更變更為「第三種住宅區」,以利縣府推動青宅政策。

鄭文燦當場裁示,請縣府在申辦計畫書具體承諾基地內提供社會住宅面積的比例及土地提供方式,另針對規劃興建青年孵化器專區整體妥當性、必要性說明清楚,以利都審會審議。

縣府說明,伸港青宅案如獲中央審議通過,社會住宅由內政部住都中心來規劃興建,應該沒問題,使得延宕多年的伸港青宅案露出曙光,屆時伸港青宅將成為全台首創社宅、青宅共享住宅園區,滿足不同族群租及售的使用需求。(編輯:郭諭儒)11303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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