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兒少照顧權益 南市三項行動即刻啟動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6日電)北市近日發生安置兒童受虐死亡案件。為預防憾事再度發生,台南市政府社會局針對安置兒少及轄內托育人員提出「全面清查」、「托育品管」及「複式訪查」等三項行動。

對於兒童受虐死亡案件,台南市政府社會局長盧禹璁今天表示,此案令人感痛心與不捨,南市社會局13日已責請社工人員全面訪視確認安置於非兒少機構者受照顧兒少狀況,後續將加強社工或督導人員相關敏感度訓練。若發現兒童有異常傷勢或身體不適,及早發現並盡快處理,給予安置兒童更周延保護與照顧。

盧禹璁說,台南市至2月底由市府安置監護兒少共101名,這些孩子因原生家庭特殊狀況無法擁有穩定生活環境,由社會局協助安排替代照顧資源,並全力協助孩子們成長過程一切生活所需。

依社會局數據,目前台南市轄內兒少安置資源有兒少安置機構共3家、134床,緊急短期安置庇護家園12床;另家庭式照顧資源包括團體家庭2處計8床、寄養家庭75戶,以照顧各種不同需求安置兒少。

社會局今天新聞稿表示,針對近日北市保母安置幼童受虐案件,提出「全面清查」、「托育品管」及「複式訪查」等三項行動。「全面清查」已自13日責請社工人員訪視確認安置於非兒少機構安置兒童受照顧狀況,必要時提供相關資源予以協助,目前社工持續約訪中。

「托育品管」主要強化對居家保母訓練與支持,要求居托人員需參加家外安置兒童專業訓練至少6小時訓練課程,包含安置個案類型、創傷經驗及問題輔導等議題。另考量托育人員照顧壓力,社會局也提供托育人員心理諮商服務,除給予托育人員更貼切支持關懷服務,也強化托育人員身心健康,提供兒童良好托育服務。

「複式訪查」持續針對全市現有安置案件邀集專家學者辦理團體決策會議討論,並依衛福部社會及家庭家署規定,由社工至少每3個月到安置單位訪視兒少1次,確保兒少生活狀況穩定;遇特殊情形彈性調整訪視次數。另針對每位居托人員每年訪視次數2至4次,對於照顧技巧較不足保母,視照顧情形提高訪視次數。

社會局持續透過內外部教育訓練強化社工督導品質及提升社工敏感度等訓練,透過各公私單位努力,讓安置兒童能在良好環境中得到妥善照顧。(編輯:孫承武)11303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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