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企業辦理托兒措施 中市府最高發放6萬元

獎勵企業辦理托兒措施 中市府最高發放6萬元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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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7日電)台中市勞工局推動「獎勵事業單位辦理勞工托兒措施計畫」,最高發放6萬元獎勵金,市府今天表示,符合獎勵資格者可在12月2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台中市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為鼓勵僱用20人以上至249人以下的企業辦理各項托兒措施,期待透過獎勵計畫幫助企業打造更具親子友善的工作環境,提升員工幸福感與工作士氣,推廣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踐。

勞工局說明,為幫助職場父母兼顧工作與家庭,鼓勵企業提供托兒津貼或設置兒童臨時照顧空間,讓員工能安心地安排子女托育,除減輕員工的經濟負擔外,更確保孩童得到妥善照顧。勞工局也鼓勵企業引入彈性上下班制度,讓員工靈活安排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且減少因子女托育而產生的問題。

勞工局指出,市府並鼓勵企業設置哺(集)乳室,提供哺乳媽媽們舒適、安全的哺乳環境,支持員工持續進行母乳餵養。自民國103年起,勞工局已獎勵137家企業,提供托兒獎勵金,鼓勵企業提供托兒友善措施,目前台中市僱用100人以上企業的哺(集)乳室設置率達86.98%,托兒設施設置率達81.99%。

勞工局以「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例,這家公司連續2年獲得勞工局「獎勵事業單位辦理勞工托兒措施計畫」最高6萬元獎勵,不僅與托育機構簽約、提供員工延長或臨時托兒服務的津貼、實施彈性上下班、向員工或配偶發放懷孕時所需的好孕包,並有生育禮金、彌月禮盒等多項托兒友善措施,除穩定企業本身勞動力外,也提升員工的向心力與企業競爭力。(編輯:黃世雅)11303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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