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新竹市29日電)有議員指出,1名李姓教師任職某高中時違反性平法被解聘且2年不得聘任,但2年後轉任某國小代理教師,目前借調至新竹市教育處,質疑市府未把關。市府指出,借調符合規定。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林盈徹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李姓教師民國108年在新竹縣某高中任教時,知道學生間發生疑似校園性騷擾事件卻未依規通報,導致學生後續再發生性騷行為,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遭校方解聘且2年不得任教師懲處。
林盈徹指出,2年不得擔任教師的期限屆滿,李姓教師又以代理教師身分受聘到某國小任教,但遭家長與校方發現李姓教師不僅無法處理學生問題且常有脫序行為,經學校教評會決議,今年3月間要求離開學校。
他表示,李姓教師日前又獲聘擔任新竹市某國小代理教師後,目前被借調到新竹市教育處工作,他質疑竹市府聘用有爭議且2度遭學校解聘的教師,教育處根本未認真審核,即便李姓教師有不錯學歷,但並不適合在教育界服務。
對此,新竹市政府透過文字回應,李姓老師是新竹市教育處依新竹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委請竹市學校代辦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5次代理教師甄選合格後進用,並借調教育處服務,符合規定,後續會持續觀察。(編輯:戴光育)11303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