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在廚房區養貓 桃市衛生局:複查未改善將罰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桃園31日電)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日前到桃園區的餐廳稽查,發現其中1家餐廳後方食材料理處有養貓、擺放貓籠,已要求業者應移離廚房作業區,若複查時未改善,將依食安法開罰。

媒體報導,桃園市衛生局日前到桃園區延平路上的異國餐廳稽查,部分餐廳原料拆封後統一儲放卻不知保存期限,或是應冰存未冰存,甚至有店家在廚房養貓。

對此,桃園市衛生局透過文字向中央社記者說明,日前在桃園區稽查時發現1家餐廳後方食材料理處有養貓、擺放貓籠,已要求業者應移離廚房作業區。

衛生局指出,目前已稽查轄內72家餐飲業者,初查有部分業者的硬體環境衛生管理、製成品質管理、人員衛生管理及倉儲運輸管理不合格,已責令限期改善,若複查仍不合格,將依食安法裁罰新台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

有業者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已影響生意,桃園市衛生局對於稽查結果應予以公布並督導改進,而非以「桃園區延平路上的異國餐廳」的籠統說法對外說明,會引發民眾恐慌、不敢消費,讓遵守法令的業者生意更雪上加霜。

此外,台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疑食物中毒案,其使用的粄條是由位新北市的大粄城公司製造,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今天表示,近日針對轄內有向大粄城進貨的店家展開稽查,除要求將已拆封的產品現場銷毀外,總計下架309.3公斤待退回上游廠商。(編輯:李錫璋)11303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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