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2日電)新北市府查核預售屋建案,發現林口區「亞昕森匯」搭建銷售中心、樣品屋未取得設置或使用許可,工務局將依法查處;另查獲營業處所或銷售人員未備查共5案,已請業者限期改正。
新北市地政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在3月29日推案檔期前夕,聯手法制局消保官及工務局等機關進行年度首波預售屋聯合稽查,查核建案包括三重區世界芯A棟、世界芯B棟、大有豐光;林口區亞昕森匯、聯廣闊境;土城區和耀美居、皇翔泱美共7個建案。
地政局指出,因應平均地權條例新制已於去年7月1日施行,除銷售資訊及代銷契約於銷售前是否有完成申報備查,另預售屋買賣契約、廣告內容真實性、樣品屋設置許可、代銷業業務責任是否合乎規定都被列為查核項目。
此外,這次查核更加強檢視3大重點,包含銷售預售屋不得涉及散布不實資訊、營造熱銷假象或揪團壟斷等炒作行為;買賣預定單(紅單)不得約定賣方得保留出售、簽約權利或逾期沒收訂金等不利於買受人事項,及不得同意或協助買方轉讓等情事;以及預售屋簽約、解約都應於簽訂及解除契約日起30天內申報實價登錄。
有鑑於4月春假即將來臨,地政局地價科長蕭湘君提醒,新北市地政局網站建置「不動產交易安全專區」,有購屋需的民眾可先了解買房看屋注意事項,並可參考地政局已完成備查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編輯:戴光育)11304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