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陳怡璇台北10日電)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7部兒少性影像,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指出,北市府設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裁罰基準,但卻可輕罰;市長蔣萬安今天說,將啟動修法加重罰則。
蔣萬安下午率台北市政府各部會官員至北市議會接受質詢及答覆。民進黨議員許淑華質詢時表示,北市府處理關懷兒少案不及格,應更積極防堵相關案件。
許淑華說,調資料發現,民國111年至113年查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案,被害人達298人,且每年有逐年上升的現象,顯示兒少犯罪案件要特別加強防堵。
許淑華指出,資料顯示北市社會局接到法院或檢方通知需要輔導案,後續接手針對犯罪行為人進行輔導教育,111年24件、112年22件,今年1到3月共4件,但社會局卻未有系統性的整合輔導教育紀錄。
她表示,北市府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訂定的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統一裁罰基準,卻能經市府裁量後輕罰,黃子佼案件後續將交由北市府執行,如移交到社會局,可能罰鍰只有新台幣1萬元且只要繼續上課就沒事。
許淑華說,要求北市府重新評估並提高對持有兒少性影像的裁罰標準,且建立追蹤輔導犯罪行為人的輔導教育系統,並透過包含教育、警政、社政單位跨部會合作。
許淑華追問蔣萬安是否認為黃子佼很可惡,蔣萬安答詢時說「是」並接著說,會要求社會局在2週內針對相關裁罰基準啟動修法作業且研議加重。
蔣萬安表示,社會局針對相關案件在執行輔導時會遇到困難,但會陸續克服且會全面落實達到可輔導犯罪行為人,除全力補上社會安全網漏洞,並與其他縣市和中央配合,共同努力克服執行上所遇到相關困難。(編輯:蕭博文)11304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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