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蔥冒充台灣蔥 業者竄改標籤遭判刑6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11日電)37歲陳姓業者將中國冷凍蔥改貼國產標籤販售,被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也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0萬元。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陳姓業者是彰化縣某合作社及食品公司負責人,2間公司都賣冷凍青蔥,產地有台灣及中國,主要客戶包括多家食品公司。

陳姓業者2022年將從中國進口的1900箱冷凍青蔥外箱標籤改標為國產冷凍青蔥,曾販售每箱10公斤、共126箱給高雄市一間食品公司,之後又準備如法炮製販售另一批給同間食品公司。

陳姓業者在偵訊中坦承更改產地、有效日期,接續2次登載不實,檢方認為業者明知貨物為中國產製,卻虛偽填載產地為台灣並出售,危害市場經濟秩序及交易公平。

根據判決書,審酌被告一時思慮欠周,犯後坦承犯行,且產生危害尚非嚴重,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為讓被告記取教訓避免再犯,須向公庫支付20萬元。(編輯:李明宗)11304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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