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園河濱禁餵街貓犬 動保團體籲應管理餵食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2日電)台北市府修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包含禁止民眾在公園河濱餵食無主動物也就是街貓犬,引發討論。動保團體今天提出管理餵食取代禁止餵食,但也有民眾在現場表達支持修法。

台北市動物保護處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日前修正公告禁止餵食無主動物,也就是街貓街犬,引發民間討論,經與其他局處討論,確認修正後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不影響現行的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案(TCCP)及街犬絕育防疫TNVR計畫。

動保處表示,針對執行街貓犬方案及計畫的動保團體,都訂有輔導管理措施,包含要求維護環境乾淨衛生,並由配合協會的志工進行正確動物誘捕、絕育、追蹤控管等工作,能即時誘捕街犬貓完成絕育,控制數量。

社團法人台灣動物方舟協會等動保團體今天下午在台北市議會外抗議,認為北市府通過修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禁止在公園及河濱等處餵食無人飼養街貓犬,恐影響動保處推動的街貓犬相關計畫。

動保團體指出,北市府已實施街貓友善照護方案控管街貓數量,可確保公園內的環境衛生,並有絕育等有效方式,且據觀察在市區街犬越來越少,多出現在河濱,若禁餵食,恐造成因飢餓往市區流竄覓食,形成嚴重的人犬衝突,呼籲市府重新修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以管理餵食取代禁止餵食。

不過,有支持修法的民眾在現場接受聯訪說,住家附近晚上都有聽見貓叫聲噪音,若有人餵食且未清理飼料,擔心出現老鼠及蟑螂,支持市府修法,認為透過法源可管制亂餵食動物情形。

但有民眾認為,若擔心在市區公園餵食街貓造成環境髒亂,其實可依法檢舉,並非擴大要求禁止餵食街貓犬,此次修法與市府塑造友善動物城市是背道而行。

台北市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原本就規定禁止在公園餵食鳥禽,並在民國100年修正為禁餵食野生動物,但因應時代變遷及地方需求,今年初修正包含公園內不能餵食禽鳥、無飼主管領或棄養放生動物。

公園處表示,針對今年修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已與動保處討論,只要經動保處認證台北市動保團體,都不受自治條例限制;若民眾在公園河濱餵食街貓犬,可依此條例開罰新台幣1200元至1600元,再次呼籲共同維護公共環境衛生。(編輯:方沛清)11304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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