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公告震損建物修繕計畫 運用善款支應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18日電)3日強震,花蓮縣多棟民宅受損,累積紅、黃單戶數近2000戶,中央補助住宅耐震補強經費,陸續進行說明會;花蓮縣府今天公告,將補助一般住家建物修繕最高補助新台幣10萬元。

花蓮縣府今天召開「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會中通過0403震災後危險建築物拆除修繕補助計畫及多項一般住家建築物災損修繕補助救助金。

花蓮縣府指出,計畫經費源自縣內震災民間捐款剩餘款,包括0206花蓮地震剩餘款、0918地震指定捐款、0403地震指定捐款,截至17日約有6.6億元,運用民間善款提出災損建物拆除及修繕補助。

花蓮縣府與國震中心合作,針對紅黃單住宅進行耐震弱層補強說明會,集合住宅每件最高補助450萬、單一透天住宅最高50萬。建設處長鄧子榆說,目前已完成7場說明會,將由住戶決定補強方式後,縣府會協助。

災民關心的住宅修繕費用,花蓮縣府今天公告,損壞評估建議修繕或結構修繕,補助額度參照「損壞評估報告書」建議修復金額,透天住宅每棟最高50萬元、公寓大廈等集合式住宅每棟最高300萬元;拆除費用最高30萬元。

至於一般住家建物災損修繕補助,修繕項目包含地板、門窗等非建物主體等,補助2萬元至10萬元不等。

根據花蓮縣府統計,震後接獲受損建物通報452件,經評估黃單55件、紅單47件,受影響戶數近2000戶。其中,其中,紅單795戶因建物危險疑慮無法居住,災民現階段都租屋或依親,由政府提供每月8000元至1萬8000元不等租金補貼。(編輯:黃世雅)11304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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