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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2日電)台中敦富路建案工地昨天吊掛鋼筋未封路交管,都發局今天稽查確認工地未按交通維持計畫進行,開罰新台幣4萬5000元,將對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移送營造業審議委員會懲戒。
中市都市發展局針對北屯區敦富路建案工地昨天吊掛鋼筋未封路交管,今天會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安中心共同辦理塔吊聯合稽查作業,並祭出重罰。
都發局表示,經稽查確認工地未按交通維持計畫進行,並將建築材料堆放在道路範圍,已涉妨礙公共交通及安全,且擅自變更施工計畫使用塔吊在道路範圍內吊裝等違規行為。
都發局認為,已經涉及違反建築法、台中市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及台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等規定,已依建築法及台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分別裁處3萬6000元及9000元罰鍰,合計開罰4萬5000元罰鍰。
對於工地管理不善造成危險施工行為,都發局表示,將對營造業的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移送台中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懲戒。
另外,職安署今天也以工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規定,將依規於後續檢討裁處罰鍰3到30萬元。
都發局表示,除對工地重罰,亦將追究工地相關人員責任,使營造業相關從業人員有所警惕,從工地安全維護做起,後續並會依規排程加強此類建築工地專案聯合稽查,慎防類似情況再發生。(編輯:郭諭儒)11304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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