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幼兒園不當管教 公告姓名開罰2教保員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9日電)桃園市某私立幼兒園傳出不當管教,2名教保員疑對7名孩童有拍推頭行為,教育局除對幼兒園開罰12萬元,2名涉案教保員1人解職,另1名情節較輕仍在園服務,但都開罰公告姓名。

有家長在臉書(Facebook)社團發文表示,3日到校接送2歲女兒時,孩子指著老師說「老師打我的頭」,老師見狀忙問孩子「老師剛剛是不是有給你糖糖」,更告訴孩子是不是因為「中午不睡覺,老師才把你抱過來,摸摸你的頭」,試圖轉移焦點,但家長察覺有異要求查看監視器影像,由於園方不給翻拍,家長只好報警。

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指出,涉案教保員起初還避重就輕,直到調閱監視器畫面才坦承,雖然教育局在第一時間已查明並懲處幼兒園,園方也願負責接受退費,同時立即將涉案教保員解聘,但案發後她卻陸續接到家長陳情,懷疑幼兒園不當管教事件恐怕存在已久。

朱珍瑤說,綜合多名家長陳情內容,幾乎都是孩子曾遭老師捏大腿或打頭、臉、手等部位,部分家長也曾發現孩子身上有不明瘀青紅腫,直到案情曝光才驚覺有可能遭不當管教,雖然監視器畫面保存有期限,她仍呼籲有疑慮的家長,可簡單整理時間及事由,她將要求教育局併同處理,查明真相以解除家長心中疑慮。

教育局表示,8日接獲陳情後當天即到園查察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17日召開認定委員會審議決議教保員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屬實,依法從重裁處幼兒園新台幣6萬元,且處理違反事件未盡完善,再加重裁罰6萬元,總計裁罰12萬元罰鍰。

至於教保員部分將另案從重裁罰,經審議委員會討論,其中1人解職,另1名情節較輕微仍在園服務,後續家長如有提新事證,會進一步調查並加重裁罰,2人都會公告姓名。

教育局說,調查發現有2名教保員對7位幼生有拍、推頭不當對待情事,已於24日主動通知家長,對於其他家長反映事項,如經查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屬實,視其情節輕重裁處行為人6000元至6萬元或6萬元至60萬元罰鍰、幼兒園6000元至6萬元罰鍰,並審酌認定老師1至4年或終身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編輯:陳清芳)11304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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