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8日電)喧騰一時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台東縣政府以新台幣6.29億元買回後將供文教用途,日前完成委外經營招標,最快月底簽約,租期42年,縣府粗估可為縣庫帶來逾6億元收入。
台東縣議會進行定期大會,台東縣長饒慶鈴昨天縣政報告談到杉原灣(美麗灣渡假村)將化身文化教育多功能基地,已經完成委外經營招標,引起外界關注。
台東縣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財產及開發科長黃泇鍀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證實已完成招標。今年2月完成議約,由台東在地富野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聯合華立公司得標,2家公司會成立新的公司經營,最快5月底完成簽約,租期42年,包括權利金2000萬元和每年的獲利,粗估42年可為縣庫增加逾6億元。
委外經營的項目必須是文教設施,根據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7款,文教設施指「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文化、教育功能之解說、訓練、展演、研發、住宿、保存等相關設施」。
由於外界質疑委外經營文教設施有「借屍還魂」經營飯店。縣府強調,經營的項目是以文教設施規劃,不像一般飯店旅館可以直接住宿;如果將來民眾提出符合教育訓練,或是展演、活動,如需住宿是允許的,但不能直接以旅館方式住宿。
爭議10幾年的台東杉原灣「美麗灣渡假村」,民國109年仲裁結果出爐,由台東縣政府以6.29億元買回建物。(編輯:郭諭儒)11305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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