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2日電)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公告竹南鎮竹南科學園區為縣內第3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緩衝期半年,緩衝期結束後,排煙、排氣檢驗不符規定車輛若進出區域,將依空污法取締裁罰。
苗栗縣原有2處空品維護區,第1處為長春石化苗栗廠及其主要道路(宜春路);第2處是頭份市永貞國小及其主要道路(永貞路及田寮路)。
縣府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考量園區人口密集與車輛進出頻繁,且區域內有學區,為維護民眾及學童身體健康,於113年5月10日公告竹南鎮竹南科學園區為苗栗縣第3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範圍為公義路、中華路、科學路、科專七路及科研路所框圍區域。
環保局表示,管制對象及措施為「出廠滿3年以上柴油大客車、大貨車若未於稽查日(含)前1年內取得排煙檢驗合格紀錄或有效期內自主管理標章」及「出廠滿5年需定檢之燃油機車未完成當年度排氣檢驗合格」全時段禁止進入。特定車種如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不在此限。
環保局指出,空品維護區公告後有6個月緩衝期,緩衝期結束後,對於不符管制規定車輛,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裁處,開罰汽車使用人或所有人新台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長陳華盛表示,汽機車等移動污染源排放產生細懸浮微粒(PM2.5)帶來嚴重空氣污染,易造成罹患氣喘、肺炎哮喘、支氣管炎等呼吸道感染疾病;車輛可能因車齡增加或未妥善保養維修而提高污染物排放,呼籲車主視車況進行檢修或汰舊換新,環境部也提供其他多元化管道,針對柴油車、機動車輛提供相對應補助,民眾可多加利用。(編輯:李錫璋)11305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