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9日電)花蓮縣議會有議員認為,從前縣長傅崐萁、到現任縣長徐榛蔚,藐視民代已是花蓮常態,呼籲花蓮縣府要跟進國會改革,推藐視議會罪,不要雙標。徐榛蔚表示,尊重議會,否認雙標。
花蓮縣議會無黨籍政團聯盟昨天呼應立院修法,推「藐視議會罪」,訴求「應出席而未出席、反質詢、說謊、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要求徐榛蔚簽署。
無黨籍花蓮縣議員楊華美今天質詢再度詢問徐榛蔚對藐視議會罪的看法,細數任內縣府藐視議員案例,包括要求副縣長在臨時會到議會說明縣政事務遭拒絕;要求民政處提供議員建議款使用狀況,遭含糊回覆,提供資料又不明確。
議員詢問縣府宗教補助案為何遭監察院糾正,處長實問虛答;議員詢問善款被誤解使用不當,導致募款不利,該如何扭轉,縣長反問議員有什麼建議,這些是不是藐視議會、隱匿資訊及反質詢?
楊華美播放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時任花蓮縣長時,在議會備詢的畫面,影片中面對議員劉曉玫質詢,傅崐萁未經議會主席同意,擅自叫局處長上台,不顧議員質詢,與官員交頭接耳,連議員要求答詢,傅崐萁也不回答。
楊華美指出,要求尊重議會,並不是民意代表高人一等,而是用誠實、認真及負責的態度面對公共事務,藐視國會的原則應套用在地方議會,難道中央適用,地方不適用嗎?
楊華美詢問是否支持「藐視議會罪」,徐榛蔚表示,尊重民主言論,跟議員一樣支持國會改革,尊重議會。
楊華美說,縣長支持國會改革,卻不認同適用在地方議會,這就是雙標。徐榛蔚反駁,行政、立法機關是互相監督跟尊重,國會要改革、議會要改革也是尊重,否認雙標。
對於無黨籍政團聯盟提出的「藐視議會罪」,國民黨籍縣議員林玉芬指出,立法院跟縣議會職權不同,藐視國會罪因為有罪跟刑責,由立法機關訂定,地方無法逾越權限。(編輯:黃世雅)11305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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