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震後觀光 雲林、苗栗加碼縣民遊花蓮補助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31日電)403強震重創花蓮,觀光人數銳減,中央推出自由行及團遊補助,台中市府媒合超過120團旅行團,雲林及苗栗縣府也推出縣民補助遊花蓮方案,最高加碼新台幣1000元。

交通部觀光署補助6月1日起,自由行週一至週四平日住宿每房補助1000元,週五週日住宿補助500元;團遊20人以上團體、2天1夜旅遊補助最高2萬元。

為振興花蓮觀光,花蓮縣府推出獎勵方案,各縣市政府也加碼補助,鼓勵安排花蓮旅遊,台中市府率先媒合超過120團,接力前往花蓮觀光與觀摩。

雲林縣府推出「雲林縣心蓮心振興國旅獎助方案」,補助身分證字號P開頭者或設籍雲林縣民眾,6月1日起到花蓮住宿,憑發票或收據,可申請1人300元補助,限額1萬名,若配合中央花東觀光方案,每人最高享1300元補助。

苗栗縣政府研議「獎勵苗栗縣民遊花蓮補助可行方案」,規劃每人每晚補助500元,上限為2晚共1000元,預計7月1日起實施。

花蓮縣府也有四大旅遊市場獎勵方案,花蓮縣觀光處長張志翔指出,國內外自由行旅客入住合法旅宿並前往3項指定永續旅遊方案,就可參加摸彩,抽特斯拉、國內機票等。

張志翔表示,旅行社獎勵方案,國內20人以上團客獎勵,5月底前最高獎勵2萬元、9月底前每萬最高1萬5000元、11月底前每晚最高1萬元,寵物旅遊、身心障礙人士及外籍團客等,補助項目不同,詳情可至「永續遊花蓮獎勵方案」活動網站查詢。(編輯:郭諭儒)11305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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