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京華城案3轉折 游淑慧:調查小組報告7月出爐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3日電)台北市議會京華城案調查小組召集人游淑慧今天表示,此案有3轉折點,包括未經適法性、公益性及對價性評估,只因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交辦就進都委會審議等,預計報告7月出爐。

台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今天召開第7次會議,約談時任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府內委員代表到場說明。

會後,游淑慧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京華城業者於民國109年3月17日送交陳情信給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陳情盼有補救措施,柯文哲隨即交辦並於同年5月21日召開765次都委會,最後決議於同年6月20日再召開學者專家會議研議。

她表示,因京華城在當年7月行政訴訟輸了,109年7月30日768次都委會研議不需補救,當時的都委會主委、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卻裁示修正「補救」兩字,正式轉為一般都市計畫修正案,持續進行京華城提案(容積獎勵)的審議,最後同年12月24日進入審議。

游淑慧說,京華城案的「適法性、對價性和公益性」都有問題,同時也是監察院的調查重點。都委會委員包括府內機關代表與府外學者專家,但調查發現歷次府外委員都針對適法性等3項問題表達意見,但府內各局處委員們卻都沒意見。照理說應該是市府先把關才對,但府內代表為什麼都沒有意見,究竟是集體顢頇或是集體放水。

她轉述指出,今天部分出席者表示當時認為可到後續都市設計委員會時,再表達處理即可。她質疑都委會是把關環節、都市設計委員會已經是「穿著西裝改西裝」,面對當地可能的交通衝擊,她在會中提問「那你們就是預設立場就是要給他(京華城)囉,後續出現問題再說」,交通局人員隨即靜默。

「都委會775次會議,府內委員都沒有意見,是件很奇怪的事」,游淑慧說,此會決議因此案公益性及對價性不足,應組專案小組持續討論,再提會審議。

游淑慧表示,後來分別於110年3月18日、110年7月1日開過2次專案小組,學者專家討論公益性及對價性問題,京華城有新增再多提認養公園及鑽石級建築等事項,照理說都發局會後應彙整資料並詢問各相關單位是否同意,但都發局人員今天在會中坦承未做此動作,並於110年8月17日送案至都委會處理,同年9月9日召開783次都委會並通過20%容積獎勵案。

她轉述指出,都發局人員今天會中表示「因為長官交代盡速辦理,我們當然就協助加速流程,所以沒有做彙整程序」,她認為後來府內沒人表達意見最後到了監察院就被認定對價性不夠。

游淑慧表示,經追查發現問題點在於柯文哲先於110年4月21日裁示請當時的都發局長黃景茂擔任此案PM(專業經理),隨即同年8月10日與議員便當會時又請彭振聲擔任PM並指示「盡速研議」後,提送都委會大會審議,從中可見其實柯文哲一路都有在關心京華城案進度,局處人員也會有壓力。

她指出,京華城案有3個轉折點,首先,案件要進都委會前,都發局就應先做適法性、合理性評估,但此案因柯文哲交辦而直接進到都委會,其間的程序已經不對了。

其次,今天會中要求都發局發文詢問內政部,因都委會有研議(可行性)及審議(可不可以)2種權限,但京華城案又研議又審議,同一批人幫忙當顧問、又當裁判,頗具爭議問題。

游淑慧表示,這就像是要報考台大,卻請台大面試官幫考生補習,最後也是由他們負責面試,且過程中還有上級長官要求加速辦理,這樣子怎麼會公平。

她說,最後1個轉折點,就是全案對價性、適法性及公益性不足,卻未經各局處評估流程,就匆忙送783次都委會審議並拍板定案,也才成為監察院調查重點。

游淑慧表示,另還有1個很重要的疑點,就是都委會成員先前都提過對價性等3項問題,但相關會議結論卻都未記載及處理,全案所引用都更法令很奇怪,結果最後就突然通過,迄今都未解釋原因也說不清楚。

她指出,此案調查工作已結束,後續3次調查小組會議將展開調查報告討論及撰寫作業,預計7月報告定稿。(編輯:戴光育)11306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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