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5日電)台中大里區永隆里長黃秀玲罷免案日前成立後,台中市選舉委員會今天公告,投票日期訂於7月13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罷免活動期間則從7月8日起至12日止。
因部分里民不滿黃秀玲表現,且指控她的丈夫干政,因此發起罷免,台中市選委會於5月20日公告罷免案成立,並於今天公告投票日訂於7月13日。
選委會指出,台中市第4屆大里區永隆里長選舉選舉人總數9392人,罷免案的連署人數應達940人。由葉茂隆領銜提出的台中市第4屆大里區永隆里長黃秀玲罷免案,連署人數計1078人,依法刪除人數54人,符合規定人數1024人,已達法定連署人數,依法宣告罷免案成立。
根據選委會公告的罷免案理由指出,黃秀玲自就任永隆里長1年許來,做了許多不適任、不合法及有損地方事情,導致里民抱怨連連,因而提出黃秀玲並不適任里長職務。
黃秀玲則在答辯書中表示,行政執行一切依法,她的行政思維就是以追求永隆里公共利益為依歸,這場罷免投票,基本上也是屬於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的選舉。(編輯:陳仁華)11306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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