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14日電)1名女機車騎士3月間經竹市大學路51巷時路樹倒遭壓傷送醫不治,家屬提出國賠。新竹市政府指出,國賠小組今天決議,因路權單位屬高公局,國賠案不成立。
新竹市大學路是前往新竹科學園區重要道路之一,大學路51巷在今年3月19日發生路樹倒塌,1名女機車騎士經過遭壓傷,送醫急救多日不治。
新竹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受害者家屬分向高公局及竹市府提出國賠申請後,市府依國賠法相關規定及程序進行審議,經過2次會議討論,國賠小組決議,肇因是事故處邊坡雜木滑落,此處為國道用地範圍,管理者登記是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決議國賠案不成立。
竹市府表示,依公路法相關規定,事故處為國道用地範圍內設施,市府不是此設施的主管機關,雖難依國賠法進行賠償,但仍將與家屬保持聯繫,積極協助家屬需求。
事故發生後,竹市府指出,市府雖了解事故處邊坡屬國道設施,但仍派員先進行邊坡雜木、圍籬、垃圾等移除,並進行邊坡簡易養護,以避免事故點再次發生危害。
竹市府表示,後續於5月7日與高公局開會,協請高公局配合盡速釐清高速公路管理權責,以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保障民眾行車安全。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劉彥伶告訴中央社記者,受害者家屬不滿竹市府事後冷處理且消極,對於國賠不成立結果,家屬難以接受,已打算提起相關訴訟及行政訴訟,討回公道。
劉彥伶表示,家屬在5月中已把國賠相關資料送交高公局及竹市府,高公局在2週前已回文,但竹市府直至今天才給家屬答覆,市府是對國賠行政流程一拖再拖,根本不體恤家屬。(編輯:戴光育)11306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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