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演唱會解套建議案 北市議會可望26日通過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9日電)台北市議會今天一讀通過大巨蛋舉辦演唱會相關提案,可望在26日三讀通過,將請市府再次行文內政部確認大巨蛋舉辦非體育賽事等活動時的適法性,並要求提高演唱會等活動分潤。

台北市議會12日曾對大巨蛋能否辦演唱會政黨協商,討論使照註記第29點「應檢討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或經專業機構性能設計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的解套方式,會後未達共識。

北市議會今天下午召開大會,討論國民黨議員張斯綱等人針對大巨蛋舉辦非體育賽事等活動的議案。張斯綱在大會發言表示,盼此提案可間接活絡東區、拉高大巨蛋利用率。

民進黨團幹事長陳怡君說,黨團對大巨蛋辦演唱會樂觀其成,但就算國民黨不提案,市長蔣萬安也可做,要求蔣萬安對大巨蛋安全負責,並針對大巨蛋公安問題向市民報告。

台灣民眾黨團總召陳宥丞接受聯訪說,民眾黨希望此案能進委員會,並邀專家學者與各黨交流意見,藍綠白對大巨蛋辦演唱會有實質表態,但蔣萬安上任至今未與議會討論,急著把議會當橡皮圖章,喪失行政單位裁量和行政權,遇困難可以一起解決,但不是冒然丟給議會,也呼籲民進黨不要為拖而拖,不要拉蔣打柯。

提案經討論後送教育委員會審查,由於台北市議會第4次臨時大會議程只到26日,一般預料若審查順利,可望在休會前通過,送市府研議辦理。

張斯綱等議員提案的案由是「針對大巨蛋舉辦非體育賽事等活動,如何兼具適法性及安全性,以符合市民及各界期待,提出建議案」。

內容包括大巨蛋舉辦非體育賽事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請市府再行文內政部確認,若不適用則需符合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範。

其次,市府相關單位應朝向依內政部函示並確保各項活動安全無虞方向努力,使大巨蛋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大巨蛋如能辦演唱會等非體育活動,市府應積極要求遠雄提高營收分潤比例及認養松菸古蹟維護。

提案最後為市府應嚴格把關大巨蛋營運績效評分配比,以確保後續營運能杜絕人謀不臧弊端且符合各界期待。

大巨蛋能否舉辦演唱會,關鍵在於使用執照附表注意事項第29點,要求辦理大型群聚活動時,仍應檢討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規定,或經專業機構審查驗證防火逃生避難安全。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曾在議會表示,內政部民國106年函示大巨蛋是體育場館,沒有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7條的問題,演唱會等臨時使用應依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李四川當時說,柯市府在使用執照註記第29點,與內政部函示矛盾,現在也沒有機構知道該怎麼審查驗證,若市府、議會都認為大巨蛋要辦演唱會,就要回到內政部106年的函示。(編輯:蕭博文)11306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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