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19日電)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天表示,麥寮汽電公司與台電公司的契約屬於商業行為,縣府沒有以商業行為結束而不同意核發許可證的權限,但會全力配合推動麥寮燃煤發電機轉型。
麥寮電廠3部機組與台電的合約分別在今年5月31日、9月8日及民國114年9月22日屆期,其中上月合約到期的機組正在歲修。
環保團體明天在台北召開記者會,要求經濟部與台電公司不展延合約,麥寮電廠營運25年到期立即除役;也請張麗善捍衛縣民健康,拒絕麥寮電廠延役。
張麗善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麥寮汽電公司與台電公司的契約係屬商業行為,縣府並沒有以商業行為結束而不同意核發許可證的權限;麥寮電廠操作許可證尚未到期,因此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可以繼續運作。
張麗善說,在縣府努力下,麥寮電廠及天然氣接收站在111年12月14日通過環評大會審查,至今仍未興建,主要原因在於中央能源政策不明,麥寮電廠轉成天然氣,台電是否要跟麥寮電廠買天然氣發的電,至今不明。
張麗善表示,輝達、超微半導體公司要大量投資台灣,台積電也一直在擴廠中,中央應儘速完成能源規劃,確認麥寮電廠煤轉氣納入能源政策,確保用電無虞,並減少空氣污染及二氧化碳排放。
雲縣府環保局長張喬維指出,麥寮電廠為獨立發電廠,倘沒有台電購電合約,不能自用或販售給他廠使用;縣府將持續與台塑化公司推進燃煤電廠轉型計畫,第一階段完成麥寮電廠轉型為天然氣發電廠,第二階段完成其他14座燃煤公用氣電共生廠轉型為天然氣發電廠。(編輯:陳仁華)11306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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