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府與民間合作 提供中低收入戶微型火災不便險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6日電)彰化縣政府與民間保險業者合作,針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提供微型火災不便險,當被保險人居住處所遭遇火災事故,建築物或屋內物品毀損,能獲得每人定額保險金新台幣8000元。

彰縣府社會處今天舉辦捐贈記者會,由社會處長王蘭心代表彰化縣長王惠美,感謝銀行及產險業者願善盡社會責任,願意提供縣內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微型火災不便費用保險。

王蘭心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指出,全縣可受惠的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約有5萬人,發生火災時,也許會造成他們重大損失及經濟壓力,感謝保險及銀行業者願意幫忙。

王蘭心指出,縣府幫低收及中低收入民眾投保,讓他們不用負擔保費,當被保險人居住處所不幸遭遇火災事故,導致建築物本身或屋內物品毀損,每人能獲得定額8000元的火災不便費用保險金,同1次事故給付1次,保險期間內最高可給付2次。

彰縣府表示,保單由來是因民國110年高雄發生城中城大樓火災,當時受災民眾多為經濟弱勢族群,他們的財物都在大火中毀掉,導致生活陷入困境,保險業者除提供協助外,也開發出財產保險微型保單,希望為社會盡心力。(編輯:李淑華)11306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