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通過大巨蛋辦演唱會提案 增註記變更循法定程序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6日電)台北市議會今天續審大巨蛋可否辦演唱會建議案,民眾黨、民進黨提文字修正,最後通過綠營版本,新增內容為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變更仍應依循法定程序辦理,後續送市府辦理。

台北市議會下午召開臨時大會討論北市府111年總決算等案,其中續審大巨蛋可否辦演唱會建議案及社會民主黨議員苗博雅對提案新增內容。

議會台灣民眾黨團總召陳宥丞最先發言指出,原則支持苗博雅所提內容,但有修正文字,包含議會決議不影響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的效力,建照使照註記變更應循法定程序辦理。未來若註記變更同時,市府與遠雄應於首場非體育活動辦理前,完成提高營收分潤協議。

議會民進黨團對苗博雅內容也提文字修正,黨團幹事長陳怡君在議場發言說,對大巨蛋能否辦演唱會,民進黨團樂觀其成,但公共安全不容忽視,且相關法條跟使照註記更不能以表決決定,因此在原提案內新增審查意見。

民進黨團修正版本為「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變更仍應依循法定程序辦理」。

議長戴錫欽表示,按議事程序,要由後往前處理議員提修正案,並詢問現場議員,對陳怡君提案有無意見,現場未有反對意見,宣布通過此修正內容,並加註做為原提案內審查意見的第4項,後續送市府研議辦理。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等人以大巨蛋辦非體育賽事如何兼具適法性和安全性,以符合各界期待,進行提案。內文建議北市府發函問內政部是否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若不適用則需符合台北市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範進行等內容。議會教育委員會日前審議通過,送大會討論。

議會大會昨天討論此提案,苗博雅發言提出在審查意見內加註文字建議並列為第4項,內容是議會決議不影響大巨蛋建照、使照註記效力,建照、使照註記變更仍應循法定程序辦理,因現行大巨蛋營運分潤,基於現有使照註記議定,倘未來變更使照註記,北市府應提高營收分潤比例前提,才能辦理。

議會教育委員會第二召集人、國民黨議員李芳儒回應,上述內容原提案說明都有提到,認為沒必要加註。戴錫欽最後宣布此提案因其他議員有意見先暫擱。(編輯:張銘坤)11306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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