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6日電)台南市光電弊案疑雲掀起議論,市府今天表示,台南已不再受理「小二甲」相關申請案件,以杜絕財團圈地種電等非法行為。
台南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小二甲」例外審查原則是中央訂定全國一致性規範,這是制度問題,非台南市獨有。
市府表示,農業部民國109年7月底公告「停止農地變更做太陽光電」政策後,市府隨即配合從嚴審查,疑義退件49案,112年3月起公告不再受理「小二甲」相關案件申請,強化案場稽核,防範違法事宜,但不該因個別案件污名化綠能。
市府強調,不容偽造、鑽漏洞等非法行爲,且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力暘集團案。市長黃偉哲特別要求加強光電案場稽核,該開罰就開罰。去年廢止9案漁電共生案場申請許可,10案移送地政機關裁罰。
市府表示,將持續監督光電案場確實依法建置,加強查核施工與營運案場是否非法,努力推動綠能,引領台南因應國際淨零趨勢、迎向先進科技產業。
光電發展曾因小型地面光電案件大增,進而爆發農地流失爭議,行政院農委會(農業部前身)民國111年8月1日起修正農地使用規範,禁止2公頃以下農地(俗稱小二甲)變更做光電,除非是「已被其他用地包圍零星農地」,才可例外由地方政府同意變更。(編輯:李淑華)11307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