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0日電)台中閩式建築「梅鏡堂」未登錄歷史建築,專家認為位在體二用地內,都市計畫與文資可並存。市府表示,所有權人無意願,內部建物多已佚失,文資審議僅考量是否具備文資價值。
台中市東區力行路、雙十路、精武路及進德北路間的體二用地,橫跨東區及北區,面積廣達十公頃,其中有1棟傳統閩南式三合院建築「梅鏡堂」,曾為台灣文化協會幹部鄭松筠律師的舊居。
建築文資工作者凌宗魁今天在個人臉書(Facebook)提到,「梅鏡堂」始建1921年,1936年增建為現貌的百年宅邸,歷經起造者張家轉手梁家命名梅鏡堂,再由台灣文化協會律師鄭松筠購得做為居所,謝雪紅曾做為首任屋主張樹敏小妾在此居住。
凌宗魁說,1961年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就讀台中一中,受到荷西.李蒙舞團啟蒙對於現代舞興趣的時期,也在當時做為省中宿舍的此屋住過3年。「梅鏡堂」見證台灣政治史和文化史的歷史意義毋庸置疑。
凌宗魁分享他在2012年前往拍攝的照片,展現「梅鏡堂」的穿衫瓦牆、洗石子獎盃飾和櫃檯腳、灰泥雕塑水車堵、上釉磁磚、院牆書卷漏窗和精美斗拱支撐的軒亭。
2012年,鄭松筠的孫兒鄭士文返台探親時,同意由市政府將此建物指定為「歷史建築」。「梅鏡堂」歷經10餘年申請文資身份,今年5月的文資審議結果,決議不登錄歷史建築。
台中市文資處長李智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梅鏡堂」目前閒置,5名所有權人都住在國外,均無意願登錄為歷史建築,因建築年久失修,屋頂漏水目前有覆蓋鐵皮,內部裝飾許多都已佚失,審查不認為具有歷史建築價值。
凌宗魁告訴中央社記者,可在網路得知15名文資審查委員名單,僅可看到審查結果,未能看到會議紀錄,應該讓大家了解為何做這樣的決定。文化資產在變成指定古蹟前,哪個結構沒被改過。「梅鏡堂」的格局還在,細節都還完整。
他舉例,台中州廳、大屯郡役所、台中市役所在成為文化資產前,甚至已看不出原貌,最後都可恢復具有文資的樣貌。大巨蛋在興建時碰到松山菸廠、高雄世運也有宏南中油宿舍問題,都市發展與文資是可討論並存。
文化局長陳佳君表示,重啟審查必需要有新事證,許多改建有些涉及文資價值,因每個個案不同,審查前會有專案小組現場會勘,文資審議不會考量都市計畫,僅考量是否具備文資價值,台中市政府均以文資保存為優先,目前有許多文資都位於重劃區的公園用地內。
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江肇國認為,「梅鏡堂」建築風格的特殊性及曾居住者的相關故事,是一棟有保存價值的歷史建物,屋主也曾有捐給市府作為歷史建物的意願,卻因文資審查程序延宕。文史界對審議結果感到惋惜。期待有再審機會,體二的發展未知數,優先保存歷史建物,可做為未來發展的歷史記億、亮點。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李中則說,多次改建已失去當年實況的建物,與其為了虛名而刻意保留,進而影響體二用地的更新進度,造成這個區域只能繼續破舊下去,文化保存價值有限;不如利用附近的電台街放送局歷史建物,來增加台灣第一代律師鄭松筠的生平紀錄或著作等展示,更能把歷史意義傳承給新世代。(編輯:郭諭儒)11307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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