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民團遊花蓮 竹縣府8/1起補助住宿每人每晚500元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31日電)新竹縣府今天表示,為助重振花蓮觀光,8月1日起補助竹縣合法立案人民團體到花蓮旅遊並住宿花蓮合法旅宿,每團20人以上前往,每人每晚補助500元、每人最多補助2晚。

新竹縣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地震、颱風接連來襲、重創花蓮產業,為協助花蓮重振觀光,鼓勵新竹縣人民團體至花蓮參訪交流,提出補助方案,盼吸引民眾前往。

竹縣府交通旅遊處表示,這次計畫補助新竹縣合法立案人民團體至花蓮縣交流參訪,每團至少20人以上,全程住宿花蓮縣合法旅宿業,原則上每人每晚補助新台幣500元、上限為住宿2晚補助每人1000元。

交旅處指出,若要申請花蓮旅宿補助者,須在行程前上網填報表單(表單連結為https://forms.gle/isyep7EAgr3Gva9y6),活動至11月底止,若預算用罄時即停止補助;此次補助預算共100萬元,以20人團體入住1晚補助500元計算,最高可補助100團。

縣長楊文科表示,期盼透過補助也能有拋磚引玉效果,讓更多民眾前往花蓮,共同協助復甦台灣後花園。(編輯:陳仁華)11307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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