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2日電)審計部指出,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娃娃機店出入口鄰路寬度且應離學校100公尺以上,逾2成店家違規。新北市府表示,280間店違規太靠近校園,正稽查並命停止經營。
審計部報告指出,新北市政府自2023年9月起實行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規範業者營業場所主要出入口應鄰接6公尺以上道路,且與周邊學校保持100公尺以上距離,但仍有超過2成業者設置地點不符規定,新北市府僅以函文通知違規業者改善,也沒列管追蹤。
審計部報告表示,自治條例規定在住宅區的娃娃機業者應提報夜間管理維護計畫,但新北市府尚未訂定夜間稽查計畫及進行稽查。
對此,新北市經發局回應指出,截至今年6月30日,新北市列管共1640家娃娃機店,其中列管距離學校未達100公尺或主要出入口未臨接6公尺道路者共310家,其中273家距離學校未達100公尺,30家出入口未臨接6公尺道路,7家兩者皆違規。也就是說,共280家娃娃機店離學校未達100公尺,不符規定。
經發局表示,為使列管業者明確了解自治條例規定,已在自治條例生效前發函通知列管的310間業者,並訂定2023年9月至同年12月底為輔導期,今年1月1日起即主動稽查,並依法開罰。
經發局指出,截至6月底已主動稽查189家,其中6家經現場確認路寬超過6公尺,未違反規定;132家已歇業;51家違規營業,並已依自治條例命令業者停止經營,且6月底再派員稽查,發現其中3家又開始營業,已各開罰新台幣3萬元。針對違規營業及尚未排查部分,將持續主動稽查。
針對夜間營業部分,經發局表示,截至今年6月30日,需申請者共1088家,截至7月底已有803家申請,核准658家,也已請警察局協助深夜至住宅區查訪,若查獲違反規定,依自治條例裁處;截至6月底共處分5家,各開罰6000元,且屆期仍未改善得按次處罰。
經發局指出,因自助選物販賣機店多屬無人商店,如稽查時無法於店內公告資訊得知商家負責人,將透過多元管道,例如函請稅捐單位協助提供稅籍登記負責人資訊,或查調建築物所有權人資訊,並請其提供負責人資訊等。在取得負責人資訊後,都會依自治條例規定裁處。(編輯:戴光育)11308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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