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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1日電)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今天說,芎山鄉竹林交流道昨天出現麝香豬遊蕩已移走,因飼主未善盡管理責任可依動保法開罰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若飼主7天內未領回開放認養。
新竹縣警察局橫山分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昨天晚上11時50分許獲報,芎山鄉竹林交流道附近有隻麝香豬在遊蕩,因憂心豬隻會影響交通或造成事故,立即派員到場維護,並疏導現場好奇觀看的民眾和車輛。
警方告訴中央社記者,當下也同時通報新竹縣動物保護及防疫所人員到場協助抓捕,有趣的是這隻麝香豬蹲坐於富林路旁,等待動保處人員到場,將這隻豬移動至保護救援車,過程順利。
警方表示,目前豬隻由動保處先行帶回,持續尋找飼主中,另民眾飼養寵物應依動物保護法善盡飼主管理責任,若未提供適當飼養場所,致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行為人300元至600元以下罰鍰。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人員告訴中央社記者表示,此豬隻健康狀況良好,情緒穩定,但因身上沒有晶片,目前還未有飼主出面,暫時安置於犬舍內,後續若7天後飼主仍未領回,將開放民眾認養。(編輯:方沛清)11308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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