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23日電)北市積極鼓勵及推動電動車相關配套,停管處表示,預計今年底完成建置公有公共路外停車場1200個充電樁,計費方式由原本的差別費率改為以度計費,逐步至今年底調整完成。
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今天表示,為推動綠能環境、低碳運輸及配合中央政策,積極鼓勵及推動電動車計畫,藉由民間及公部門資源,推動電動汽車充電樁基礎建設,建構友善電動汽車使用環境。
停管處今天啟用73格充電樁,計費方式由原本的差別費率改為以度計費,每度8到8.5元「充多少付多少」,逐步至113年底全面調整完成;車主透過「北市好停車」網頁版,能直接用手機得知各停車場充電格位現況,還能直接導航至指定地點,降低車主里程焦慮。
停管處表示,截至113年7月底,已於北市165處公有公共路外停車場建置650樁充電設施,將於113年底完成北市公有公共路外停車場建置1200樁;交通局副局長葉梓銓指出,2030年目標是達3000座。
停管處指出,為提升充電樁服務品質,已將轄下所屬路外公有公共停車場的充電樁業務委由民間業者興建、營運,並透過民間業者協助政府打造合理使用者付費機制。
為有效管理充電格位,停管處今天也公告「本市境內路外公共停車場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使用規定」,就充電格位各項違規事項明確說明,公有充電樁停車格不得停油車、不充電停車會開罰;不過晚間10時至隔天上午7時,電動車可不充電停放。
另外,為提升充電格位防災效能,停管處依規定設有火警防災灑水系統,另於轄管停車場設置防火毯列為滅火配備,於充電格位區域設有「緊急對講機」,民眾可直接聯繫管理室,並與消防局定期合作進行消防演練,優化橫向溝通提升防災能量。(編輯:蕭博文)11308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