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6日電)民眾在社群張貼影片,1輛貌似「跑跑卡丁車」的吉普車在國道3號龍潭段行駛,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天說,經洽詢監理單位確認是1988年吉普車,有車籍且4月間檢驗合格可正常上路。
近日有民眾在網路社群張貼影片,一名男子頭戴安全帽,駕駛外型疑似卡丁車的車輛在國道3號龍潭路段行駛,民眾質疑車輛多處疑有改裝,副駕駛座上還擺著會發光的公仔,車頭印有M型標誌相當搶眼;但也有網友質疑,這樣的車是否可以上高速公路。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表示,網傳24日有疑似跑跑卡丁車開上國道龍潭路段,經洽詢監理單位,確認這輛車於今年檢驗合格,至於有無另行變更或調換車身、重要設備,將由監理單位召回實施臨時檢驗。
第六公路警察大隊指出,若車輛外觀並非檢驗時原貌,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
中壢監理站表示,經查證,這輛跑車是1988年的吉普車,至今已經36年,車籍管轄地是台北市區監理所,這輛車在今年4月驗車合格,因此可以開上高速公路,但是監理站無法只透過影片判定吉普車是否有改裝情況。(編輯:李淑華)11308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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