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郁菁屏東縣26日電)近期網路熱議墾丁陽傘占用沙灘,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日前宣布加強巡查,許多網友持續質疑成效;墾管處今天回應,已加派人力,不分平日假日加強巡查,現場部分收束傘枝則為定位用。
日前網友反映,帶帳篷到墾丁白砂海灘,遭陽傘出租業者驅趕,墾管處22日宣布已全面巡查轄區沙灘,並對業者提出勸導,未來占用將依國家公園法開罰新台幣3000元,若不改善可繼續按次處罰。
至今,網路平台PTT上仍有許多網友質疑成效,並有民眾檢舉;對此,墾管處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事件經連續媒體報導,墾管處加強輔導後,業者皆已配合,白砂及船帆石皆在晚間遊客離開後將傘移出沙灘;南灣沙灘也比照辦理,部份收束陽傘立於沙灘,是因南灣沙灘範圍廣大且無明顯地標,為明確定位而留置傘枝,否則次日業者將因分區位置不明發生爭端,徒增管理困擾。
墾管處說明,不論定位或營業用傘枝,契約規定間距2.5公尺,須直線排列,每6頂傘至少保留3公尺通道以供通行,拖曳車通行通道則為10公尺;因此,南灣傘枝排列已較簽約前整齊,南灣定位用傘枝對景觀影響不大,請民眾瞭解在管理上必須保有彈性。
墾管處說,已加派人力配合警力,不分平日、假日加強巡查各沙灘進行勸導,並糾正占用行為;陽傘出租為在地居民維持生計,因應遊客遮陽需求而出現的行業,但因影響沙灘景觀常為人詬病,業者間也常因營業範圍有所爭執;目前有業者經營陽傘出租的沙灘為南灣、白砂及船帆石,其中以南灣業者為數最多,所以先從南灣整頓。
墾管處指出,在民國107年即統一南灣陽傘樣式為深藍色;112年將沙灘分為A、B、C三區,並在同年8月簽訂契約,業者年繳租金,僅可在其分區插傘營業,且須負責沙灘清潔維護;沙灘也預留遊客使用陽傘空間,遊客自行帶傘在此區使用,業者不可強迫遊客離開。
至於白砂地區,墾管處表示,此區僅有5名業者,雖無簽訂合約,為明確各自營業範圍避免爭執,於109年協調,將沙灘南北2側畫分5區,每名業者分配1區經營,白砂中央海景最佳部份,則保留為遊客自由使用區域。
墾管處提及,不論是否簽訂契約,業者皆不可強迫租傘,或未租傘而驅趕遊客,且須負責沙灘清潔;但契約也規定,遊客若欲於營業區插傘,業者可指引至遊客區插傘。(編輯:陳仁華)11308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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