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戶政人員協助奔走 15歲收養少女恢復原民身分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3日電)花蓮萬榮鄉林姓少女是非婚生子女,雖生父是原住民且由原民養父母收養,但受限法規無法取得原民身分,經戶政事務所協助,找到生父並完成認領程序,等了15年終於回歸原民身分。

萬榮鄉戶政事務所主任鄧凱倫說,林姓少女的生母非原住民、生父是阿美族,出生後原生家庭沒有幫她辦理原住民身分登記,且林姓少女出生後就被收養。

雖林姓少女的養父母都是布農族,但當時未滿足「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養父母滿40歲、膝下無子女等規定,因此一直未能取得原住民身分。

林姓少女從小在部落長大、也知道生父是原住民,血緣是不折不扣的原住民,但在法律上卻不是原住民,恢復原住民身分是他們多年來的期盼。

鄧凱倫說,上個月收到林姓少女及家人的詢問,希望在開學前能恢復原住民身分,戶政人員查證出生證明等資料,並向原住民族委員會尋求專業建議,最終決定改走「原住民身分法」第3條規定,以生父的原住民身分,並列傳統族名的方式,讓少女恢復原民身分。

經戶政人員協助,聯繫上林姓少女的生父母,在收養家庭的陪伴下,一同到戶政事務所完成生父認領及身分登記等程序。

因養父已經離世,林姓少女由叔叔陪同前往辦理,拿到新辦身分證、登記有原民身分的戶籍謄本後,2人都激動落淚。林叔叔說,「終於完成二哥的遺願」。

林姓少女表示,終於可以用原住民身分,進入求學的下一個階段。(編輯:郭諭儒)11309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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