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8日電)太管處今天表示,1名女性民眾上午違規攀爬合歡山武嶺停車場後方山壁,危險舉動恐發生墜崖風險,保七總隊第九大隊查閱附近錄影監視器資料,待查明身分後將依法告發取締。
民眾到南投縣合歡山武嶺遊玩,有少數人為了拍美照,無視警告標語,攀爬武嶺停車場後方山壁上拍照,驚險景象令人捏一把冷汗。
對此,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攀爬岩壁的行為已違反「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之禁止事項」第15條「禁止擅自進本園區未開放之步道或擅離已開放步道既有路徑,罰新台幣1500元至3000元」。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及林保署南投分署將持續聯合查察及宣導,防止民眾攀爬等不當行為,也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編輯:李錫璋)11309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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