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3日電)議員指出,台北市多條道路因狹窄及路旁設汽車停車格,常導致駕駛無故跨雙黃線遭檢舉挨罰。交工處今天表示,會檢討預估10月底前處理,違規狀況是8公尺以下巷弄較常出現。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發布書面質詢指出,調資料發現,康寧路1段,星雲街、陽光街、愛國西路與和平西路間的延平南路,因道路狹窄加上路邊有汽車停車格,駕駛為閃避車輛及停車格內的汽車,只能往路中央行駛,卻常遭人檢舉跨越雙黃線。
她說,接獲陳情,有民眾開車行駛在康寧路1段、星雲路時就遇過類似問題,2處因道路不寬且雙向皆設停車格,駕駛為確保安全及閃避停放路旁車輛,只能跨越雙黃線。
游淑慧表示,市府在路中央劃雙黃線是為嚴禁車輛跨越車道,降低發生車禍,但雙黃線劃在道路狹窄路段,遇交通繁忙時,駕駛會因現場狀況,不慎跨越雙黃線,後續卻被檢舉達人檢舉。
她說,北市應檢討道路狹窄和路旁設有雙向停車格,且路中央劃設雙黃線的路段,是否減少劃設雙黃線長度,至於檢舉案,應評估合理性,避免引發民怨。
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回應,劃設路旁停車格會與停車管理工程處合作,劃設時會評估足夠空間及符合車道標準,如單向要為2.8公尺、雙向5.6公尺,及停車格位寬度。
交工處表示,至於車輛不慎跨越雙黃線,大部分是發生在巷弄,10多年曾檢討過相同議題,經議員提醒,會再重檢視調整,估10月底前可改善。
至於改善方式,交工處指出,評估把雙黃線改為點虛黃線,讓車輛不慎跨越時避免造成違規且會兼顧道路安全,先針對8公尺以下道路,後續將統整全市相同狀況的巷弄,再討論是否修改雙黃線。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已要求各分局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應確實查證檢舉事證是否符合違規要件,及違規事實是否具客觀具體事實。
警方指出,若駕駛是出於不得已情形,會落實審查機制,如確有違停、道路障礙或閃避開車門等突發狀況,導致跨越雙黃線,將從寬認定,以勸導代替舉發。(編輯:張銘坤)11309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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